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|
發(fā)布日期:2024-12-11 |
來源: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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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天和大廈25樓會議室召開了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。 參加本次大會表決的股數(shù)為:176181513股,占公司總股份的比例為:81.57%,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(quán)100%。會議應到董事7人,實到4人。 大會經(jīng)鼓掌表決推舉了監(jiān)票人、計票人,經(jīng)記名投票表決通過了以下事項: 一、《關(guān)于高速明和房產(chǎn)申請延期歸還借款和借款額度的議案》 參加表決的股數(shù)為:176181513股,同意:165381513股,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(quán)93.87%,反對:10800000股;棄權(quán):0股。 二、《關(guān)于部分董事變更的議案》 參加表決的股數(shù)為:176181513股,同意:176181513股,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(quán)100%,反對:0股;棄權(quán):0股。 公司董事會聘請了浙江新臺州律師事務(wù)所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見證。該所律師認為,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程序和表決程序符合《公司章程》和《股東大會議事規(guī)則》的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。見證意見書備置于公司董事會辦公室。 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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