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省追償更新后的稽核心得 |
發(fā)布日期:2023-05-16 |
來源: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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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5日下午,省中心組織了全省稽核人員關于跨省追償更新后的系統(tǒng)培訓。在接受了本次培訓之后,我做了幾條跨省追償?shù)墓危?/span>獲得一些心得體會。 本次系統(tǒng)更新后,有一個較為醒目的改動就是之前的舉證到別省的功能已取消,取而代之的是“變更被追償省份”這一選項,兩者的字面意思好像差別不大,但是關鍵區(qū)別在于“變更被追償省份”有次數(shù)限制,只可操作兩次,而之前的舉證功能可以多次進行,這樣容易經(jīng)常造成一種情況,那就是一條工單兩省或多省互相舉證扯皮,導致這條跨省工單遲遲無法閉環(huán)。 “變更被追償省份”還有一個特點,無法變更至發(fā)起省份。比如有一條工單,由江蘇省發(fā)起,追償顯示該車最后門架信息在臺州南-臺州門架,經(jīng)過稽查員查證發(fā)現(xiàn)該車其實是車簽不符,并且該車在入口當天就已經(jīng)在江蘇省境內(nèi)下過高速,而出口收費站并未收取該次通行費。遇到此類情況就要用到“退回”功能。更新的“退回”功能細分了8條子類型,分別是“節(jié)假日免費”、“軍車”、“事故及故障車”、“摩托車”、“多介質(zhì)”、“入出口車牌不一致”、“門架計費異?!薄ⅰ岸嗍∽儐问 ?/span>,處理工單人員可以根據(jù)實際情況選擇具體類型。 上面的這條工單,該車因為是車簽不符,在臺州收費站下高速時通行憑證是一張復合卡,使用的車牌也是實際車牌,這時候這條工單就選擇“退回-入出口車牌不一致”,提交證據(jù),做好備注即可。 再比如臨時牌照車輛的跨省追償。這些車輛有的疑似在高速上遺棄復合卡,有的則干脆出口沖卡,對于這些臨時牌照的追償工單,這次培訓省中心也明確表示了未收費的臨時車牌車輛無需發(fā)起外部追繳工單,但需要上傳證據(jù)文件才可提交工單,按“退回-門架計費異?!辈僮?。 以上就是我近期所做工單結合培訓所得的一些心得體會,更多的跨省追償類型尚未涉獵。在之后的工作中,也許會有更多復雜、難解的特殊情況,還需要繼續(xù)互相學習,互相交流,共同做好稽查工作! 鮑宏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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